室内装饰工程监理公司(或称监理中心、监理事务所等),是行使装饰工程监理职能的专门机构,是一种专业化、社会化的提供有偿服务的经营性实体。
业主既然准备付出一定的报酬,购买"监理服务"这个商品,自然就有选择这种商品的权力,那么,选择的标准是什么呢?
首先,作为一个经济实体,监理公司必须经过工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注册登记,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必备的证照。
其次,作为一种特殊行业,监理公司的设立,还需经室内装饰行业的主管部门(国家轻工局,各省、市的轻工管理部门或室装饰行业管理机构)的批准,监理公司必须持有上述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或批准文件,且只能在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。
再次,监理公司必须拥有一批专业技术人员,根据监理公司资质的不同,这些人员必须具有从事装饰管理工作若干年的经历、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并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。
最后,还应考察、了解待选的监理公司的信誉、人员素质、工作业绩、服务质量、管理办法、检测手段等多方面的情况,择优而定。
需要指出的是,有些装饰公司在向业主宣传时,往往介绍说自己公司内就有一支监理公司了。这其实是一种误导。监理机构只有作为第三方,才能公正、独立、科学地行使监理职能,如果隶属于装饰工程公司,则它维护的往往只会是装饰公司单方面的利益,而很难再周到地考虑到业主的利益。因此装饰公司属下的"监理" 人员,正确的名称应该叫"质检员"或"施工员",与工程监理人员完全不是一个概念。